免洗筷衛生標準 第2條 法規:免洗筷衛生標準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2條 本標準所稱免洗筷,係指以竹或木為原料經加工製成後,不再經洗滌即可供使用之筷子,為一次性使用者。 本條定義的名詞 免洗筷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