血液製劑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法規:血液製劑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食品藥物管理目 相關法規 血液製劑條例母法 第5條 捐血機構應依本條例第十條規定,於每年七月三十一日前提出次年度之採集血液計畫,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