血液製劑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法規:血液製劑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食品藥物管理目 相關法規 血液製劑條例母法 第2條 本條例第四條所稱血液製劑原料,應以國內捐血而得,指國內製造業者製造血液製劑,供應國內使用者,應以國內捐血為其之主要原料來源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