血液製劑條例 第9條 法規:血液製劑條例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食品藥物管理目 相關法規 血液製劑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9條 醫療機構、醫師使用血液製劑時,應優先使用國內捐血製造之血液製劑,並提供病人血液製劑之用藥資訊。為尊重病人使用之意願,以其他原料、方法或基因工程所製成之製劑,使用時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