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粧品證明書核發及管理辦法 第8條 法規:化粧品證明書核發及管理辦法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8條 本辦法所定申請案,其應檢附之文件、資料有欠缺者,中央主管機關得通知限期補正;屆期未補正者,不予受理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