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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化粧品證明書核發及管理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衛生福利部 >> 食品藥物管理目

法規章節: 第8條

本辦法所定申請案,其應檢附之文件、資料有欠缺者,中央主管機關得通知限期補正;屆期未補正者,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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