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 第50條 法規: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八章 品質管制實驗室 第50條 品質管制實驗室準用第二章管理階層及從業人員、第三章廠房及設施、第四章設備、第十一章委託、受託作業及第十六章文件化之規定。前項實驗室應就化粧品原物料及成品,予以抽樣及測試。實驗室為抽樣、測試或其他活動時,應實施必要相關管制,確保原物料符合允收基準後,始得使用;成品符合允收基準後,始得裝運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