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章其他條文
全文- 第32條化粧品製造業者採購之原料及包裝材料,應符合允收基準。前項允收基準,應依成品品質要求規定訂定之。
- 第33條化粧品製造業者採購原料或包裝材料,應考量下列事項:一、供應商之選擇及評估。二、合約約定之技術條款,包括選擇類型、允收基準…
- 第34條化粧品製造業者接收原料或包裝材料,應遵守下列規定:一、檢視採購訂單及交貨通知單之記載與實際收受之原物料相符。二、檢視原料…
- 第35條化粧品製造場所內原料及包裝材料之識別與狀態,應遵守下列規定:一、給予識別品項及批次資訊之標示。二、暫停使用有影響產品品質…
- 第36條化粧品製造業者放行原料或包裝材料,應符合下列規定:一、設置實體或其他替代系統,確保使用之原料與包裝材料屬已完成放行程序。…
- 第37條化粧品製造業者儲存原料或包裝材料,應遵守下列規定:一、每一原料及包裝材料應以適合其特性之方式予以儲存與處理,必要時,實施…
- 第39條化粧品製造場所之生產用水,應遵守下列規定:一、水處理系統提供符合特定規範之生產用水。二、水質經製程參數監控或水質檢驗確認…
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,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,正式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