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 第34條 法規: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五章 原料及包裝材料 第34條 化粧品製造業者接收原料或包裝材料,應遵守下列規定:一、檢視採購訂單及交貨通知單之記載與實際收受之原物料相符。二、檢視原料與包裝材料裝運容器之完整性。必要時,查核運輸資料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