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 第28條 法規: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四章 設備 第28條 化粧品製造場所之設備維護,應依下列規定辦理:一、定期實施維護作業。二、維護作業不得影響產品品質。三、區別辨識有瑕疵之設備,除有不能之情事者外,停止使用並隔離之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