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 第24條 法規: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四章 設備 第24條 化粧品製造場所之設備設計,應依下列規定辦理:一、防止產品受到污染。二、半成品容器設有防護,避免灰塵、濕氣及其他空氣污染。三、對傳輸軟管與附屬設備予以清潔及必要之消毒,保持乾燥及良好之保護狀態,避免灰塵、潑濺或其他污染。四、採用與產品、清潔劑及消毒劑相容之設備材質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