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 第16條 法規: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三章 廠房及設施 第16條 化粧品製造場所之照明,應符合下列規定:一、設置可滿足作業需求之照明設施。二、照明設施採適當之安裝方式或其他措施,避免其破裂時產生之碎片污染產品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