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 第15條 法規: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三章 廠房及設施 第15條 化粧品製造場所應有足夠、乾淨及便利使用之清洗與衛廁設施,並與生產區域區別。必要時,應提供足夠之淋浴及更衣設施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