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體器官保存庫管理辦法 第18條 法規:人體器官保存庫管理辦法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18條 違反本辦法,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保存庫許可之機構,一年內不得再申請設置保存庫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