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十五日施行。
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十七日修正發布之第二條,自一百零九年六月十七日施行;一百十年十月十九日修正發布之第二條,自一百十年五月十一日施行。
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 第9條
本法規已於 2025-07-01 廢止,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,僅供參考。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。
第9條
本法規已於 2025-07-01 廢止,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,僅供參考。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。
第9條
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,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,正式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