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校監視及預警系統之辦理事項如下:
一、中央主管機關得視需要指定應監視之傳染病或症狀,並選擇志願參與之學校定期通報相關資料,或以蒐集傳染病相關監測資料之方式辦理。
二、中央主管機關應就前款報告結果,進行疫情監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