傳染病防治醫療網作業辦法 第8條 法規:傳染病防治醫療網作業辦法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疾病管制目 第8條 隔離醫院之指定,其有效期間為三年;期滿得重新指定或展延一次;展延期間,至多為三年。隔離醫院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主管機關得廢止其指定:一、未符合醫療機構設置標準隔離病房之相關規定。二、未符合前條規定。三、其他經主管機關評估有廢止指定必要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