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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文- 第61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,對主管機關已開始徵用之防疫物資,有囤積居奇或哄抬物價之行為且情節重大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…
- 第62條明知自己罹患第一類傳染病、第五類傳染病或第二類多重抗藥性傳染病,不遵行各級主管機關指示,致傳染於人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…
- 第63條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,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- 第64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:一、醫師違反第三十九條規定。二、法醫師違反第三十九條規定。三、醫…
- 第65條醫事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:一、所屬醫師或其他人員,經依第六十四條各款或前條規定之一…
- 第66條學術或研究機構所屬人員違反第九條規定,經依第六十四條之一規定處罰者,得併罰該機構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。
- 第67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:一、違反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之儲備、調度、屆效處理或拒絕主管機關查核…
- 第68條違反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三條規定所為禁止或處置之規定者,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;其情節重大者,並得予以一年以下停…
- 第69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;必要時,並得限期令其改善,屆期未改善者,按次處罰之:一、違反第十一…
- 第70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;必要時,並得限期令其改善,屆期未改善者,按次處罰之:一、違反第二…
- 第71條本法所定之罰鍰、停業,除違反第三十四條規定者,由中央主管機關處罰外,由地方主管機關處罰之。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中央主管機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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