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埠檢疫規則 第41條 法規:港埠檢疫規則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疾病管制目 第七章 附則 第41條 過境旅客或滯港之船員、機組人員出現疑似傳染病症狀,且經檢疫單位評估有防疫、檢疫需要時,準用第十九條規定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