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辦法 第5條 法規: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辦法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疾病管制目 第5條 第三條第四款規定之子女教育費用,以學費及雜費為限,依下列規定補助之:一、就讀於國內學校之未成年子女,核實補助;其成年時仍在學校就讀者,於取得學位或學業中輟前,亦同。二、就讀於國外學校之子女,比照前款規定補助之。但其額度,以國內相當層級類似性質科系平均額度為限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