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定徵用設立檢疫隔離場所及徵調相關人員作業程序與補償辦法 第14條 法規:指定徵用設立檢疫隔離場所及徵調相關人員作業程序與補償辦法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疾病管制目 第14條 補償費之核發,依前條核定結果為之,並應於核定後三個月內完成撥付手續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