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實施辦法 第14條 法規: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實施辦法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疾病管制目 第14條 地方主管機關為因應流行疫情,成立地方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時,得準用本辦法之相關規定辦理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