藥師從事中藥製劑製造供應及調劑應修習中藥課程標準 第1條 法規:藥師從事中藥製劑製造供應及調劑應修習中藥課程標準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中醫藥目 第1條 本標準依藥師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