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醫藥發展法 第23條 法規:中醫藥發展法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中醫藥目 第六章 中醫藥人才培育 第23條 政府應普及中醫藥與相關保健知識之教育及學習,提升國民中醫藥知識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