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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精神衛生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衛生福利部 >> 心理及口腔健康目

法規章節: 第53條

違反第三十條第一項、第二項之規定者,處其負責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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