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神復健機構設立擴充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4條 法規:精神復健機構設立擴充許可及管理辦法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心理健康目 第24條 前條獎勵,依下列方式辦理。一、設施或設備之補助。二、研究之補助。三、社區復健活動之補助。四、獎狀、獎牌、獎座或獎金之發給。前項獎勵所需經費,由各級主管機關按實際需要編列預算支應之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