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殺防治法 第7條 法規:自殺防治法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心理及口腔健康目 相關法規 自殺防治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7條 各級政府每年應編列自殺防治經費,執行本法所定相關事項。中央主管機關應針對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自殺防治方案推行績效優良者,給予獎勵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