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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牙體技術師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衛生福利部 >> 心理及口腔健康目

法規章節: 第52條

牙體技術師公會違反法令或章程者,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得為下列處分:一、警告。
二、撤銷其決議。
三、撤免其理事、監事。
四、限期整理。
前項第一款、第二款處分,亦得由主管機關為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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