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療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法規:醫療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醫事目 第4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:一、促進醫療事業發展之獎勵。二、提升預防醫學與臨床醫學醫療服務品質及效率之獎勵。三、為均衡醫療資源,辦理山地離島、偏遠地區及其他醫療資源缺乏地區之獎勵。四、管理及總務支出。五、其他有關支出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