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

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醫院緊急災害應變措施及檢查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衛生福利部 >> 醫事目

法規章節: 第9條

醫院於緊急災害事件中,應繼續提供必要之醫療照顧與適當之轉診後送處理。
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