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院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2條 法規:醫院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醫事目 第2條 本辦法適用範圍,為醫院蒐集、處理及利用之病歷或醫療個人資料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