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師法 第23條 法規:醫師法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醫事目 相關法規 醫師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三章 義務 第23條 醫師除依前條規定外,對於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他人病情或健康資訊,不得無故洩露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