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47條 法規:緊急醫療救護法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醫事目 相關法規 緊急醫療救護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七章 罰則 第4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二萬五千元以下罰鍰:一、違反第二十八條規定。二、救護人員違反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