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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緊急醫療救護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衛生福利部 >> 醫事目

法規章節: 第47條
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二萬五千元以下罰鍰:一、違反第二十八條規定。
二、救護人員違反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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