緊急傷病患轉診實施辦法 第8條 法規:緊急傷病患轉診實施辦法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醫事目 第8條 醫院辦理轉診應協助病患選擇及安排適當之救護運輸工具、救護人員,並提供適當之維生設備及藥品、醫材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