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之醫療機構管理辦法 第8條 法規: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之醫療機構管理辦法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醫事目 第8條 意願人無二親等內親屬,或二親等內親屬因死亡、失蹤或具特殊事由無法參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時,應由意願人以書面提出無法參與之事由或檢具相關證明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