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第20條 法規: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醫事目 第三章 專科醫師甄審 第20條 專科醫學會接受委託辦理專科醫師甄審之初審工作,有違反法令或不遵行中央主管機關監督時,中央主管機關得終止委託。專科醫學會應增進專科醫師品德及強化專業素養與能力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