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國性衛生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2條 法規:全國性衛生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醫事目 第三章 財務報告編製 › 第二節 資產負債表 第22條 資產負債表之表達如下:一、資產。(一)流動資產。(二)非流動資產。二、負債。(一)流動負債。(二)非流動負債。三、淨資產。(一)永久限制用途淨資產。(二)暫時限制用途淨資產。(三)無限制用途淨資產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