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國性衛生財團法人及醫療財團法人年度工作計畫及報告編製辦法 第2條 法規:全國性衛生財團法人及醫療財團法人年度工作計畫及報告編製辦法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醫事目 第2條 本辦法適用於全國性衛生財團法人(以下簡稱衛生財團法人)及醫療財團法人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