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

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生產事故通報及查察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衛生福利部 >> 醫事目

法規章節: 第8條

各級主管機關及受委託政府機關(構)、法人、團體或民間機構相關人員知悉第五條之分析及改善方案內容,不得無故洩漏。
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