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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生產事故通報及查察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衛生福利部 >> 醫事目

法規章節: 第7條

本辦法所定各級主管機關應辦理之事項,必要時,得委託政府機關(構)、法人、團體或民間機構為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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