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產事故救濟條例 第1條 法規:生產事故救濟條例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醫事目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承擔女性的生產風險,國家建立救濟機制,確保產婦、胎兒及新生兒於生產過程中發生事故時能獲得及時救濟,減少醫療糾紛,促進產婦與醫事人員之伙伴關係,並提升女性生育健康及安全,特制定本條例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