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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衛生福利部 >> 醫事目

法規章節: 第1條

本辦法依緊急醫療救護法(以下稱本法)第十四條之一第三項規定訂定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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