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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人體研究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衛生福利部 >> 醫事目

法規章節: 第10條

研究於二個以上研究機構實施時,得由各研究機構共同約定之審查會,負審查、監督及查核之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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