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體生物資料庫商業運用利益回饋辦法 第2條 法規:人體生物資料庫商業運用利益回饋辦法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醫事目 第2條 本辦法所稱資料庫運用者,指申請使用生物資料庫之生物檢體、資料、資訊之自然人、法人與學術研究機構及營利事業機構。 本條定義的名詞 資料庫運用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