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體生物資料庫商業運用利益回饋辦法 第10條 法規:人體生物資料庫商業運用利益回饋辦法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醫事目 第10條 設置者於召募參與者時,應向召募對象說明商業運用產生之利益回饋原則,並提供書面資料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