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24條 法規: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細則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保護服務目 相關法規 家庭暴力防治法母法 第24條 本法第六十三條之一第二項所定親密關係伴侶,得參酌下列因素認定之:一、雙方關係之本質。二、雙方關係之持續時間。三、雙方互動之頻率。四、性行為之有無及頻率。五、其他足以認定有親密關係之事實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