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法規: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保護服務目 第3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:一、政府預算撥充。二、緩起訴處分金。三、認罪協商金。四、本基金之孳息收入。五、受贈收入。六、依本法所處之罰鍰。七、其他相關收入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