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騷擾防治法 第31條 法規:性騷擾防治法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保護服務目 相關法規 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七章 附則 第31條 第七條至第九條、第十二條至第十三條、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九條之規定,於性侵害犯罪準用之。前項行政罰鍰之科處,由性侵害犯罪防治主管機關為之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