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法規: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施行細則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保護服務目 相關法規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母法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專業人士資格及協助辦法相關 第11條 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對於被害人為驗傷及採證時,應注意其身心狀態及被害情況,並詳實記錄及保存。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之同意,應以書面為之。本法第十七條第五項、第六項規定證物之保存及移送,應注意防止滅失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